金融界消息,近日,册亨县亿隆牧业有限公司因韦国秀跨省通过道路运输动物未向指定通道所在地依法设立的检查站申报检查,被册亨县农业农村局罚款人民币6000元(6000)整。
据公告内容,韦国秀为册亨县亿隆牧业有限公司的代表,他在跨省运输动物时,未按规定向指定通道所在地依法设立的检查站申报检查,这一情况被册亨县农业农村局查实,于2024年6月25日决定对册亨县亿隆牧业有限公司进行罚款,罚款金额为人民币6000元(6000)整。
册亨县亿隆牧业有限公司违反了《贵州省动物防疫条例》第36条,构成了行政违法行为。册亨县农业农村局依据相关规定,决定对册亨县亿隆牧业有限公司进行处罚,罚款金额为人民币6000元(6000)整,处罚决定自2024年6月25日起至2025年6月25日。